“今日热文:法院回应老人种罂粟被判5年”
最近,法院因接受老人罂粟种植5年而备受网友关注,但目前法院因接受老人罂粟种植5年而备受关注,主编当然今天也在网上接受了老人罂粟种植5年的判决
11月26日晚,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老年人罂粟种植被判5年的案件情况证明。
根据此前澎湃的消息,因被邻居介绍花很漂亮,一位75岁的老人种了两粒罂粟,在派出所检查,数了000多株,被判处5年刑期。 据老人家属说,在被逮捕之前我不知道种子是毒品。
据证明,近日,老年人种植罂粟被判5年录像及相关报道引起网友热议,我院现将事件相关情况证实如下。
年12月,被告人李某( 1946年6月出生)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某镇儿子经营的养殖场(/(/k0/)地上,种了两个罂粟果,2019年3月8日11时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民警查获。 在现场驱除后统计,共计4104株罂粟苗被没收。
李某供述说在搜查阶段多次知道自己在栽培罂粟,李某所在的村子在事发前一直在广播中禁止栽培罂粟。 随后,该案依法移送本院审理,负责法官确定可以在向李某寄送起诉书时委托辩护人。 另外,还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指定辩护人,确定了均无需委托或指定辩护人。
本院于年9月19日第二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出庭,家属也拒绝配合的,公安民警联系村干部在开庭当天将李某带到本院,旁听审判。 李某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认罪并处罚。 开庭审理前后,担任法官均能与李某表达正常信息,未发现生理性耳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违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多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李某非法种植罂粟4104株,作案时72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的75岁以上人故意犯罪或者可以减轻处罚的事由,我院依法判处李某非法种植原植物罪5年徒刑 依法向李某发送判决书后,向家属告知判决结果。 李某口头表示上诉,随后由该监室人员代为撰写,本人按手印并向本院提出书面不上诉意见。
我院在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还根据案例的具体情况,体现了宽泛而严格的刑事政策。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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